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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给汽车贷款亮风险红灯
2008年2月18日 10点47分   来源:中国汽车报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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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要】 日前,受征信体系不完善、市场竞争不规范、汽车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中国银监会下发通知,对汽车贷款发出风险提示,并要求银行金融机构进一步规范汽车贷款业务管理,对贷款风险进行有效防范。
日前,受征信体系不完善、市场竞争不规范、汽车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中国银监会下发通知,对汽车贷款发出风险提示,并要求银行金融机构进一步规范汽车贷款业务管理,对贷款风险进行有效防范。

  银监会下达的通知中称,近几年,银行业金融机构汽车贷款业务发展较快,对推动我国汽车产业发展,活跃和扩大汽车消费,改善自身资产负债结构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汽车贷款中也孕育着较大风险,从近几年各地各级法院陆续受理的大量银行业金融机构起诉汽车贷款借款人及经销商的汽车贷款合同纠纷案中发现,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签订汽车贷款合同时存在审核不严、管理不力等突出问题。

  据有关部门的不完全统计,近几年,建设银行、光大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因“假车贷”相继被骗走1.4亿余元;农业银行北京分行被骗走3.35亿元;北京银行被骗走2800余万元。随着汽车消费的普及,用“假车贷”骗银行的现象也普遍存在于全国。

  为了防范和降低汽车贷款风险,银监会在此次下达的通知中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贷款空白合同的管理,空白汽车贷款合同必须由银行控制,严禁由经销商掌握;在发放汽车贷款时,必须要与借款人本人面签合同,不准由经销商代替,避免合同将来产生诉讼争议。同时要加强对汽车经销商担保能力的审核,包括对担保人诚信状况、担保能力等进行严格审查,严禁经销商超能力担保。此外,要加强贷前调查,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借款人提交申请资料的审核,重点审核借款人的信誉程度、收入证明、偿还能力的真实性。同时对贷中审查和贷后管理以及规范账户管理等方面也要加大力度。

  汽车消费贷款不断暴露的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同时,此类纠纷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汽车消费领域的诚信危机,如不加大管理力度,将不利于维护金融信用环境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黄俊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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